本协议适用于所有使用法律之星 MCP 服务的用户,无论其使用的是乙方免费赠送的积分还是付费购买的积分。 用户在使用法律之星 MCP 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用户通过注册、登录、调用 MCP 工具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法律之星 MCP 服务的,即视为用户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的约束。
甲方(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 / 用户账号)
乙方(服务提供方):北京中天诺士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乙方合法拥有并运营“法律之星”法律法规检索系统(以下简称“法律之星”),具备向市场提供法律法规数据查询服务的能力;
(2)甲方希望使用乙方提供的 MCP(Model Context Protocol,模型上下文协议)接口服务,将乙方法规查询能力集成至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或大模型产品中,或以自然人身份直接调用 MCP 服务用于个人 AI 助手、知识管理等场景;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MCP 服务:指乙方通过模型上下文协议(Model Context Protocol)向甲方提供的法律法规数据查询工具接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规列表检索、法规全文查询、法条精确检索、语义检索、法规引用核验等功能工具(以下统称“MCP 工具”)。甲方通过其 AI 应用或智能体调用上述 MCP 工具,获取乙方数据库中的法律法规数据。
1.2 AI 应用/智能体:指甲方开发或运营的、集成大语言模型(LLM)或其他 AI 技术、通过 MCP 协议调用乙方工具接口的应用程序、智能体、聊天机器人或其他形式的人工智能产品。
1.3 终端用户:指通过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间接使用乙方 MCP 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当甲方为自然人并直接调用 MCP 服务(如通过个人 AI 助手调用)时,甲方自身即为乙方的直接用户,不构成本协议所称的终端用户。终端用户仅在甲方为机构用户且将 MCP 服务集成至其面向第三方的产品中时存在,终端用户非本协议签约方。
1.4 MCP 工具:指乙方依据 MCP 标准协议规范发布的、可供 AI 应用/智能体发现和调用的功能接口。具体工具列表、参数定义、返回格式以乙方法律之星 MCP 服务配置文档为准。
1.5 调用:指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通过 MCP 协议向乙方服务器发起一次完整的工具请求并收到响应的过程。一次调用对应一个 MCP 工具的单元执行。
1.6 积分:指乙方 MCP 服务中用于计量服务消耗的虚拟计量单位。甲方每次通过 MCP 协议成功调用乙方工具,将消耗相应数量的积分。不同 MCP 工具的积分消耗标准,以乙方在法律之星网站及 MCP 服务配置文档中公示的规则为准。
1.7 免费积分:指乙方每月(或其他周期)向甲方 MCP 服务账号自动赠送的积分。免费积分的赠送数量、赠送周期及使用规则以乙方法律之星网站公示为准。乙方有权根据运营策略调整免费积分的赠送政策,调整前将在法律之星网站进行公告。
1.8 付费积分:指甲方通过乙方指定的支付渠道,按照乙方公示的价格以货币购买的积分。付费积分的购买价格、最低购买数量、支付方式以法律之星网站购买页面公示为准。
1.9 免费授权用户:指仅使用乙方免费赠送积分(包括赠送期内尚未消耗完毕的免费积分)、从未购买过付费积分,或当前无正在生效的付费积分且最近一次购买距今超过 3 个月的 MCP 服务用户。免费授权用户的使用权限受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的特别限制。
1.10 付费授权用户:指已通过乙方指定渠道成功购买付费积分,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 MCP 服务用户:(1)当前持有正在生效的付费积分(即购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尚未消耗完毕的付费积分余额);或(2)最近一次付费积分购买距今不超过 3 个月。甲方在付费授权有效期内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商业使用授权。当甲方当前无正在生效的付费积分,且最近一次购买距今超过 3 个月的,授权自动恢复为免费授权。
1.11 商业使用:指甲方将 MCP 服务或通过 MCP 服务获取的数据,用于以下任一场景:(1)集成至面向第三方(含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产品、平台或应用中,无论该产品是否直接向终端用户收费;(2)用于支持甲方的经营、业务决策、客户服务或其他营利性活动;(3)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或商业价值的使用行为。
1.12 个人使用:指甲方为个人学习、研究、测试、知识管理等非经营、非营利目的使用 MCP 服务及通过服务获取的数据,且不将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不将数据用于任何商业场景。
第二条 积分体系与授权层级
2.1 积分体系概述
(1)乙方向甲方提供 MCP 服务,采用积分制计量和结算。甲方调用乙方 MCP 工具,按照各工具对应的积分消耗标准扣减甲方的积分余额。
(2)不同 MCP 工具的积分消耗标准可能不同。积分消耗标准以乙方法律之星网站及 MCP 服务配置文档中公示的最新规则为准。乙方有权根据运营策略调整各工具的积分消耗标准,调整前将在法律之星网站进行公告。
(3)甲方的积分余额为免费积分与付费积分的总和。积分消耗时,优先消耗免费积分,免费积分用尽后再消耗付费积分。
2.2 积分获取
(1)免费积分赠送:乙方根据运营政策,定期向甲方的 MCP 服务账号赠送一定数量的免费积分(例如:每月赠送 500 积分)。具体赠送数量及周期以乙方法律之星网站公示为准。免费积分的赠送是乙方的单方商业决策,乙方有权随时调整、中止或终止免费积分的赠送政策。免费积分不构成乙方的合同义务或承诺。
(2)付费积分购买:甲方可通过乙方法律之星网站指定的支付渠道购买付费积分。付费积分的购买价格、最低购买数量、支付方式以购买页面公示为准。甲方实际付款到账后,乙方将相应付费积分充入甲方的 MCP 服务账号。
(3)甲方知悉并同意:免费积分与付费积分均为虚拟计量单位,不具有货币价值,不支持兑换现金、转账、提现或在不同账号之间转移。
2.3 积分有效期
(1)免费积分有效期:当月赠送的免费积分仅在当月有效,月底(当月最后一日 23:59:59)自动清零,不累计至下月。乙方另有公示的,从其公示。
(2)付费积分有效期:付费积分自购买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到期自动清零,不予退还或折算现金。
(3)因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服务被终止的,未消耗的积分(含免费积分和付费积分)不做退还,自动清零。
2.4 授权层级
本协议的核心授权条款。甲方使用 MCP 服务的主体资格和用途范围,依据其是否持有有效付费授权,分为免费授权和付费授权两个层级。
2.4.1 免费授权
(1)适用条件:甲方 MCP 服务账号从未购买过付费积分,或当前无正在生效的付费积分(即所有付费积分均已过期或消耗完毕)且最近一次购买距今超过 3 个月,目前仅使用乙方免费赠送的积分。
(2)授权范围:乙方授予甲方一项有限的、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个人使用权。甲方仅可将 MCP 服务及通过服务获取的数据用于个人使用(定义见第一条第十二款),严禁用于任何商业使用(定义见第一条第十一款)。
(3)特别限制:免费授权用户不得将 MCP 服务或通过服务获取的数据集成至任何面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客户、合作伙伴、终端用户等)提供服务的 AI 应用、智能体、网站、小程序、APP 或其他产品中,无论该产品是否收费。
前述限制不包括以下情形:自然人以个人名义使用通用 AI 工具(如个人 AI 助手、知识管理工具等)调用 MCP 服务获取参考信息,用于其个人专业工作(如法律实务、学术研究等)的场景,但该等使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不得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法律之星原始数据集合为主要内容;②不得将 MCP 服务封装为面向第三方的独立产品或功能模块;③生成的衍生内容(如法律意见、文书草稿等)系甲方基于专业判断的智力成果,而非对乙方数据的简单复制或汇编。
(4)授权变更:甲方完成付费积分购买后,其授权层级自动由免费授权变更为付费授权,无需重新签署协议。但授权变更不具有溯及力,甲方在免费授权期间的使用行为仍受免费授权条款的约束。
2.4.2 付费授权
(1)适用条件:甲方 MCP 服务账号已通过乙方指定渠道成功购买付费积分,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当前持有正在生效的付费积分(购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尚未消耗完毕),或最近一次购买记录距今不超过 3 个月。
(2)授权范围:乙方授予甲方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商业使用权。甲方可将 MCP 服务及通过服务获取的数据用于商业使用(定义见第一条第十一款),包括将服务集成至面向终端用户的 AI 应用、智能体或其他商业产品中。
(3)授权有效期:甲方的付费授权在其持有正在生效的付费积分期间持续有效;当甲方当前无正在生效的付费积分,且最近一次购买距今超过 3 个月的,授权自动恢复为免费授权。恢复为免费授权后,甲方账户内尚未过期的付费积分仍可继续使用,但仅限个人使用。甲方再次购买付费积分的,自购买之日起重新获得付费授权。
(4)授权非排他性:本协议项下的商业使用授权为非独占性授权,乙方有权同时向其他用户(包括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授权。
2.4.3 授权层级对比
| 维度 | 免费授权用户 | 付费授权用户 |
|---|---|---|
| 积分来源 | 仅免费赠送积分(或已过期付费授权下尚未过期的历史付费积分) | 已购买付费积分,持有有效积分或最近购买≤3个月 |
| 使用目的 | 仅限个人使用 | 个人使用 + 商业使用(付费授权有效期内) |
| 集成至商用产品 | 禁止 | 允许(付费授权有效期内) |
| 面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 | 禁止 | 允许(付费授权有效期内) |
| 个人专业使用例外 | 允许(见 2.4.1(3) 例外) | 允许 |
| 数据来源标注 | 建议标注(第四条) | 建议标注(第四条) |
| 训练 AI 模型 | 禁止 | 禁止 |
| 构建直接替代产品 | 禁止 | 允许 |
| 系统性缓存/镜像数据库 | 禁止 | 禁止 |
2.5 服务开通
(1)甲方通过乙方法律之星网站完成 MCP 服务注册并同意本协议后,乙方即为甲方开通 MCP 服务,向其 MCP 服务账号发放接入凭证并赠送首期免费积分。
(2)甲方使用 MCP 服务无需签署纸质协议,甲方在注册过程中点击同意或以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即构成双方就本协议内容达成合意,本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之星的 MCP 接口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允许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通过 MCP 协议调用乙方法规查询工具,获取法律法规数据。
乙方提供 MCP 服务的数据范围为:法律之星法律法规库全库数据资源。MCP 工具的具体能力、技术参数、积分消耗标准以法律之星网站及 MCP 服务配置文档提供的工具列表和能力说明为限。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对所提供之 MCP 工具进行技术优化、性能提升、功能增强、工具新增或版本迭代等改进措施。若该等改进不构成单独收费项目或增值服务(即未被乙方明确列为需另行付费的功能或服务),则甲方有权自动、无偿享有该等优化或升级后的 MCP 服务,无需另行支付费用或签署补充协议。乙方应确保前述改进不会无故实质性降低甲方已享有的核心查询功能。
3.2 积分消耗与用量通知
(1)甲方每次通过 MCP 协议成功调用乙方工具,将按照乙方公示的积分消耗标准从甲方账号中扣减相应积分。调用是否消耗积分及消耗数量,以乙方系统记录为准。
(2)当甲方的积分余额(含免费积分和付费积分)不足以支付当次调用的积分消耗时,该次调用将返回积分不足的错误提示,不计为有效调用。
3.3 使用限制
以下限制适用于所有用户(包括免费授权用户和付费授权用户),部分限制根据授权层级有额外要求:
(1)甲方仅限于在甲方自身的 AI 应用/智能体范围内使用本服务及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数据。甲方的终端用户通过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获取的法律法规信息,属于甲方对数据的间接使用,甲方应对终端用户的使用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将本服务或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数据用于任何非法目的。
(3)甲方不得将本服务或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数据以任何形式直接转售、出租、转让、再授权、分发、共享、公开传播给第三方。付费授权用户通过其 AI 应用/智能体向终端用户正常提供服务的除外,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该等传播不以提供原始数据集合为目的;②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关于商业使用的授权范围。
(4)甲方(无论免费授权或付费授权)不得将本服务及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原文、检索结果、数据集合)用于以下目的:
- 训练、微调、验证、测试或改进任何 AI 模型、大语言模型(LLM)、机器学习模型或其他人工智能系统(包括甲方自研模型及第三方模型);
- 将数据以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方式系统性缓存、存储或建立镜像数据库,供甲方 AI 应用/智能体之外的系统或用途使用。
(5)免费授权用户的额外限制:免费授权用户除受前述限制外,还不得将本服务或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数据用于以下目的(但本协议第 2.4.1 条第(3)款约定的个人专业使用例外情形除外):
- 构建、优化或运营与法律之星构成直接替代关系的法律法规数据服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法规数据库、检索系统、MCP 服务或同类产品);
- 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数据进行衍生开发,形成可替代或实质性替代乙方 MCP 工具功能的产品或服务;
- 任何商业使用场景(定义见第一条第十一款),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数据集成至面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 AI 产品、不得用于企业或组织的经营决策支持、不得用于任何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收益的活动。免费授权用户违反本款约定的,视为根本违约。
(6)甲方应确保接口调用的合规性,不得采取高频次、大规模的数据抓取行为,不得通过自动化脚本、爬虫或其他非正常 MCP 协议方式批量获取数据。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调用频次、调用模式、数据获取量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异常调用行为。
第四条 使用条款
4.1 合法使用义务
甲方承诺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关于使用限制的相关约定,不从事任何破坏、影响乙方或第三方服务的行为,不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甲方进一步承诺:
(1)不得通过任何云服务代理、代理服务器、VPN 或其他技术手段,隐匿或伪造调用本服务的真实来源,规避乙方的调用频次限制、地域限制或其他风控措施;
(2)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可能影响乙方服务稳定性、安全性或对乙方服务器造成不合理负担的行为;
(3)不得对本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试图获取 MCP 工具之外的乙方系统数据或源代码;
(4)不得将乙方的 MCP 工具以任何方式重新包装、封装或对外宣称系甲方自有或第三方服务。
4.2 接入凭证安全管理
甲方应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乙方就本服务提供的 MCP 接入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API Key、访问令牌、账号密码等),禁止向第三方泄露、共享、出借或转让。任何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接入凭证或账号泄露、遗失、被盗所引起的积分消耗,以及因接口的异常行为(指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及本条所列禁止行为)导致乙方对接口的封禁等全部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3 数据来源标注
(1)甲方在直接展示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法律法规原文或法条全文时,建议标注“数据来源:法律之星(www.law-star.com)”字样。
(2)对于甲方 AI 应用/智能体基于本服务数据生成的分析、总结、解读等衍生内容,乙方鼓励甲方在合理位置(如应用设置页面、关于页面或对话底部)进行数据来源声明。
(3)甲方宜在其 AI 应用/智能体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或服务说明中,告知终端用户:法律法规数据由法律之星(www.law-star.com)提供,AI 生成的解读、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终端用户应以正式法律文本为准。
4.4 数据安全与跨境限制
(1)甲方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法律法规数据,应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服务器上,不得将数据传输、存储或备份至境外。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允许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通过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进行系统性批量数据的获取、下载或导出。
(3)甲方应采取不低于行业标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4)甲方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将数据转移至境外的,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并自行完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等法定程序。
第五条 积分购买与费用
5.1 积分购买
(1)甲方可通过乙方法律之星网站公示的支付渠道,按照公示的积分价格和最低购买数量购买付费积分。积分价格以购买页面实时显示为准,乙方有权根据运营策略调整积分价格,调整前将在法律之星网站进行公告。
(2)积分购买示例:每 1 元人民币购买 100 积分(即 0.01 元/积分),9 元起购。具体购买档位、优惠活动以购买页面公示为准。
(3)甲方购买积分属于自愿消费行为,积分一经售出,不支持退款、退货或转让,但以下情形除外:
- 因乙方技术故障导致甲方重复支付同一订单的,乙方应在核实后退还重复支付的款项;
- 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5.2 支付方式
甲方应通过乙方法律之星网站指定的支付渠道完成积分购买。甲方完成支付后,乙方将相应付费积分充入甲方的 MCP 服务账号。充值通常即时到账,如因支付渠道或系统原因导致延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3 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仅适用于线下对公转账场景)
账户名称:北京中天诺士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农科院支行
银行账号:110060435012015090368
5.4 发票开具
甲方购买付费积分后,可向乙方申请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根据甲方提供信息),乙方应在收到开票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具。免费赠送的积分部分不予开具发票。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的沟通、磋商、谈判过程及本协议项下涉及对方的所有工作资料、信息、技术参数、数据及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 MCP 工具配置文档、接口规范、技术参数;
- 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的技术架构、调用模式、业务数据;
-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交换的任何标注为“保密”的信息。
双方保证无论是否存在故意或明显过失,只要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沟通、磋商、谈判过程及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工作资料、信息、数据及商业秘密转达或泄露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因未尽到应有的管理职责,导致因员工过错、离职等任何原因造成对方信息泄露的,过失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6.2 本协议保密期限自协议到期终止之日起持续 5 年。
第七条 责任限制
7.1 免责声明
(1)乙方不对数据的绝对准确性负责,仅就甲方通过 MCP 工具获取的乙方数据与乙方法律之星网站提供应用的数据一致性承担责任。
(2)乙方不对因政策调整、系统维护、或第三方线路故障等非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中断承担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
(3)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法律之星”需中止或终止提供部分数据服务的,“法律之星”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且“法律之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要求甲方撤回、隐藏、删除或不再使用甲方已保存或下载或链入甲方自用的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相应数据。
(4)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甲方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乙方合理认为甲方行为涉嫌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乙方有权中止、中断或终止服务,且不退还任何费用、不补偿任何积分、不承担任何责任。
(5)AI 输出免责: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仅提供法律法规数据的查询和返回服务。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对乙方返回数据的解读、分析、总结、改写或任何形式的二次加工,均系甲方 AI 系统的自主行为。乙方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对法律法规数据的错误理解、歪曲、遗漏或“AI 幻觉”所产生的信息;
- 终端用户因信赖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生成的、未经正式法律文本核对的输出内容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 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将乙方数据与第三方数据混合处理后产生的不准确或不完整结论。
(6)第三方模型责任:若甲方使用的 AI 模型由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OpenAI、Anthropic、Google、百度、阿里、腾讯等),甲方应自行处理与第三方模型提供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乙方不对第三方模型的行为、性能、准确性或可用性承担任何责任。
7.2 违约责任
(1)甲方对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及第四条所述使用限制的违反,均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根本违约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删除、屏蔽或断开相关技术连接;
- 立即中止或终止本服务;
- 封禁相关账号、接入凭证或 IP;
- 清零该账号内全部积分(含付费积分),不退还任何款项。
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支付违约金:免费授权用户违约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付费授权用户违约的,向乙方支付其购买付费积分累计消费总额的 50% 作为违约金,但最低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害、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间接损失);
- 立即删除全部非法获取或使用的数据;
- 立即停止将乙方数据用于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所列禁止用途(包括 AI 模型训练、系统性缓存/镜像数据库等),并书面确认已完成数据清除;
- 协助乙方清理第三方通过甲方渠道获取的乙方数据;
- 如甲方已将乙方数据用于训练 AI 模型,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提供数据使用范围、训练规模、模型影响的书面说明,并配合乙方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
(2)数据用于模型训练的特别违约金: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第(4)项之规定,将乙方数据用于训练、微调或改进任何 AI 模型,除承担前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特别违约金,金额为以下两者之较高者:
-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或
- 甲方因使用乙方数据进行模型训练所获直接及间接经济利益的 3 倍。
乙方保留通过技术检测、第三方审计、司法鉴定等方式验证甲方是否存在上述违约行为的权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经确认存在违约)。
(3)免费授权用户超越授权进行商业使用的特别违约金:若免费授权用户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第 2.4.1 条之规定,将 MCP 服务或通过服务获取的数据用于商业使用(个人专业使用例外情形除外),除承担本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应向乙方返还其通过该等商业使用行为所获取的全部收益。如收益金额无法确定的,按不低于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计算。
(4)乙方责任范围: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对甲方提供服务无法继续、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以甲方在近 12 个月内已向乙方实际支付的积分购买费用总额为限。甲方未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的,乙方对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对本协议项下 MCP 工具、服务接口及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数据的汇编、整理、标注、分类、去重、结构化等加工成果)的知识产权及衍生权利。甲方拥有在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及第三条第三款载明的使用范围内对 MCP 服务及通过本协议 MCP 服务所获取数据的非独占性、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使用权。
8.2 本协议签署前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属各自所有。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对已有知识产权的使用,均不构成任何权利转让或许可。
8.3 AI 输出中的知识产权:
(1)甲方 AI 应用/智能体基于乙方数据生成的输出内容中,所包含的乙方数据原文、核心数据结构、实质性数据内容的知识产权仍归属于乙方。甲方对该等内容的权利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内配合其 AI 应用/智能体向终端用户呈现。
(2)甲方不得主张因 AI 系统对乙方数据的“处理”或“转换”而获得对乙方原始数据的任何知识产权。
(3)甲方使用乙方数据对 AI 模型进行训练、微调或改进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甲方对乙方数据享有知识产权的依据,亦不构成乙方对甲方 AI 模型知识产权的放弃或让渡。
8.4 数据衍生品:甲方通过本服务获取数据后,进行格式转换、数据清洗、标注增强、与其他数据融合等加工处理形成的衍生数据产品,其知识产权归属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 衍生数据产品中可独立识别、提取的乙方原始数据部分,其知识产权仍归属乙方;
- 甲方的加工、处理行为不改变乙方对原始数据的知识产权;
- 甲方不得将包含乙方数据的衍生数据产品对外许可、销售或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
8.5 品牌与标识使用: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法律之星”、乙方的商标、标识或名称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对外披露。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对甲方的 AI 应用/智能体的功能、质量或性能作出任何背书或保证。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管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法律之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乙方未行使本协议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9.4 本协议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完全无效、或部分无效、或无执行力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9.5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乙方对本协议条款和业务享有解释权和核算权。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乙方在法律之星网站上公示的 MCP 服务积分规则、各工具积分消耗标准、免费积分赠送政策及其他相关细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乙方单独声明的增值服务外,乙方后续服务优化升级均适用本协议约定。
10.3 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运营策略调整等原因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在法律之星网站发布后即生效。甲方继续使用 MCP 服务的,视为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甲方不同意修改内容的,应停止使用 MCP 服务。
10.4 本协议自甲方在乙方法律之星网站完成 MCP 服务注册并点击同意之日起生效。甲方通过注册行为达成的电子协议,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另行签署纸质协议,以纸质协议的约定为准。
10.5 协议优先适用:若甲方同时与乙方签有《法律之星用户服务协议》《法律之星接口服务协议》或其他协议,就 MCP 服务相关事项,本协议的约定优先适用。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参照其他协议的相应条款。不同协议之间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10.6 审计权:乙方有权在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后,对甲方的数据使用、存储、安全保护以及授权层级对应的使用范围合规性等情况进行审计或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审计。甲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访问权限和信息。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审计发现甲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 / 用户账号)
甲方(盖章,如适用):________________
签署/同意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中天诺士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北京中天诺士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草。协议定稿日期:2026 年 8 月 19 日
